核心提示:广西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对外通报该支队在1个月内查破涉偷渡案件93起,抓获组织运送者20人,偷渡人员183人,查扣涉案车辆12辆,快艇2艘,摩托车2辆。嫌疑人简某表示:“(园区主管)叫了8个保安,(打了)大概七八百棍,血流了3碗,整个屁股都被打烂掉了”,并表示,家里人得知遭遇后
广西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对外通报该支队在1个月内查破涉偷渡案件93起,抓获组织运送者20人,偷渡人员183人,查扣涉案车辆12辆,快艇2艘,摩托车2辆。嫌疑人简某表示:“(园区主管)叫了8个保安,(打了)大概七八百棍,血流了3碗,整个屁股都被打烂掉了”,并表示,家里人得知遭遇后,心急如焚,四处奔走凑钱,东拼西凑了整整20万,才好不容易把我从那鬼地方赎出来。被赎出来的时候,整个人虚弱得连床都下不了,稍微动一下,浑身就像被千万根针扎一样。
每天撒尿都只能在床上解决,根本无法自理。屁股上坏死的皮和肉太多了,必须得割掉。然后,就在屁股上挖了一个大洞,那场景现在想起来都心有余悸。之后持续治疗了将近1个月,才慢慢有所好转。”。简某的悲剧在于,他既是犯罪受害者,又是法律意义上的“偷渡者”。这种身份撕裂折射出国际治理的伦理困境:当受害者被解救后,往往面临“回国受罚”与“留在境外求助无门”的双重困境。根据中国《刑法》,偷渡者可能被处以拘役或有期徒刑,但鲜少有人关注他们为何铤而走险——防城港案件中,183名偷渡者中不乏因欠债、失业或被虚假宣传误导的普通劳动者,他们的“违法”本质是生存策略的失败,而非主观恶意。
更深刻的矛盾在于,现行法律体系对犯罪集团的惩处力度与对受害者的保护力度严重失衡。以中国为例,组织偷渡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但受害者往往因缺乏证据或恐惧报复,不敢指认犯罪集团。这种“惩恶不足、恤弱不够”的现状,使得犯罪成本低、受害成本高的恶性循环难以打破。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长期盘踞缅北果敢,依托武装力量,大肆实施主要针对中国境内公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白家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白所成(外文名BAY SAW CHAIN)、白应苍(外文名BAY YIN CHIN)及其他重点涉案人员等21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以涉嫌诈骗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以及贩卖和制造毒品罪等多项罪名,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公安机关深入侦查证实,以白所成、白应苍为首要头目的缅北果敢白家犯罪集团,涉嫌实施诈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组织及强迫卖淫,还有贩卖与制造毒品等一系列严重罪行。该犯罪集团的恶行已致使我国6名公民不幸死亡,涉诈案件数量高达3.1万余起,涉诈资金超过106亿元,涉赌资金逾180亿元,制造并贩卖的毒品约达11吨。该犯罪集团倚仗白家武装力量的庇护,将恐吓威胁、殴打虐待等恶行,作为各个电诈园区的管理常态,这进一步助长了各类犯罪的滋生蔓延。深圳市公安局缅北果敢白家犯罪集团专案法制组副组长李娟娟表示:“比如说,我们在园区内查获一处组织强迫卖淫的场所,该场所共强迫20多名妇女卖淫,外面有武装人员看守,这些妇女根本无法逃脱,更无力反抗。从阅卷过程中,我们也能深切感受到这种行为对她们身心造成的极度摧残,以及她们对自由的绝望渴望。”
专案民警郑超:这些人员一旦被骗到园区后,就会被没收所有证件、通信工具,会被断绝一切对外联系,被强迫地签下欠条。
受害女性被武装胁迫从事卖淫活动,并被强制至少做满一年,或者上交3万至8万元不等的“路费”才能离开。这期间还辅以各种严苛规定随时“罚款”,通过提高“路费”偿还金额,或延长卖淫服务期限,最终实现对这些女性“无限期”的控制。
据警方消息,电诈园区有完整“惩戒体系”,实施惩戒的铁笼、布满血迹的地面,这里就像现代社会的一颗“毒瘤”不断挑战人类文明底线。电诈回流人员廖某:在小黑屋里面打我,七八个人一起打,棍子、PVC管、鞭子都有,四个手指的指甲都拿钳子拔了,后面用菜刀剁了我两个手指头。电诈回流人员朱某宁:一个老乡骗我去,他说背手表和玉回来就有两三万元。我就去了。到了边境直接被绑过去卖了。他说干不出业绩就把你卖了,要不然把你活埋。
电诈园区内那套完整且血腥的“惩戒体系”,简直令人毛骨悚然、发指至极。铁笼森然矗立,地面布满触目惊心的血迹,整个园区宛如一座人间炼狱,散发着无尽的恐怖与绝望。电诈回流人员廖某和朱某宁的悲惨遭遇,更是生动而残酷地揭开了犯罪集团那狰狞可怖的真面目。廖某惨遭七八个人围殴,棍子、PVC管、鞭子如雨点般落下,他的指甲被硬生生拔掉,手指也被残忍剁下;朱某宁被老乡诱骗至此,因业绩不佳,时刻面临着被转卖甚至活埋的灭顶威胁。这些惨无人道的手段,完全突破了人类文明的底线,是对人权的公然、严重践踏。
从社会学层面深入剖析,这充分反映出该犯罪集团内部已然形成了一种极度扭曲、变态的暴力文化。他们将暴力视作控制和压迫他人的得力工具,肆意妄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基本道德规范,让文明的光芒在黑暗中黯然失色。
缅北复杂多变的政治社会环境,为犯罪集团滋生提供土壤。当地部分势力与犯罪集团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犯罪集团靠电诈、贩毒等获利,为当地势力提供资金;当地势力则利用权势为犯罪集团提供保护,助其逃避法律制裁。利益链条使打击犯罪困难,凸显该地区治理缺失和国际合作不足。缅北地处多国交界,各国打击跨境犯罪缺乏协调机制,犯罪集团得以逍遥。铲除缅北电诈集团,国际合作是关键。各国应加强情报共享、联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如中国与周边国家加强警务合作、开展专项行动。同时国内要加强治理,提高公民防范意识,政府应加大宣传,普及电诈手段和防范方法。
此次对白家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提起公诉,彰显我国打击跨境犯罪的决心和法治尊严。对犯罪分子应依法严惩,以震慑犯罪、遏制蔓延。此外,还应反思犯罪根源,从制度和社会层面改革完善,防止类似犯罪再发生。
缅北白家犯罪集团的罪恶行径是对人类文明的公然挑战,打击跨境犯罪刻不容缓。国际社会应携手合作,国内应加强治理,通过法律手段严惩犯罪分子,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唯有如此,才能让电诈毒瘤无处遁形,让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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